按照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太原海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2015年3月7日至8日在太原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考生如自愿放弃参加面试,最迟应在2月28日前主动提交放弃面试的书面声明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我关。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的考生,将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考生放弃面试的职位,2月28日前我关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2月28日后原则上不再递补。
二、3月6日9时至3月6日11时(面试前一天),我关将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复审。请考生务必带齐《太原海关关于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寄送资格复审材料有关要求的通知》中要求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场接受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为:太原海关办公楼二层大厅(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12号)。
三、面试于每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完毕,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报到地点为:北方宾馆(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路351号,学府公园西侧)。
四、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0分制)/4+面试成绩(100分制)/2。我关将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发布面试成绩。
五、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规定,参加体能测评。
六、请考生面试结束后务必保持手机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后续有关信息。
七、面试人员名单(同一职位按考生准考证号排序)。(见附件)
八、联系人:李文海,谭国军;联系电话:0351—7119092,7119292;传真:0351—7119028;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12号。
特此通知。
原标题:太原海关关于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安排的通知
点击下载>>>
太原海关关于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xls
太原海关
2015年2月16日
1.信息来自学校或者企业官方公开发布的信息,少数场次可能因突发情况临时改变时间,地点甚至取消,活动开始前,可与相关企业或学校联系确认。
2.一览英才网严格审核企业资质,企业若在招聘过程中以任何名义收取求职者费用,均为违法行为,请及时向我们举报欺诈行为。感谢支持!